當前位置:首頁 > 互動交流 > 意見征集
【意見征集】關于征求《大武口區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試行)》意見建議
發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 來源: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
關于征求《大武口區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試行)》意見建議的函
廣大市民朋友:
為進一步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森林防火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森林草原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機制》《石嘴山市林草系統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辦法(試行)》等法規和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大武口區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征求意見建議,請于2023年12月29日18:00時前反饋修改意見建議,郵箱:dwkgtzy2019087@163.com。
附件:《大武口區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大武口區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森林防火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森林草原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機制》《石嘴山市林草系統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辦法(試行)》等法規和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違法違規野外用火是指重點森林草原防火期(每年的1月15日至次年的4月15日)在森林草原防火區內未經批準的野外用火行為。
森林草原防火區是指林(草)地及距離林地邊緣一百米范圍內的區域。重要設施規定的安全范圍,從其規定。
第三條??任何公民都有舉報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的權利和義務,鼓勵公民第一時間舉報。舉報人應當對舉報事實負責,對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騙取獎金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條?? 森林草原防火舉報受理核查遵循屬地為主原則。
第二章??舉報和受理
第五條??舉報人可以電話、書信、電子郵件、來信來訪等方式向公安部門、自然資源部門或星海鎮、街道辦事處舉報違規野外用火的公民。公安、應急、林業、鎮街、村(社區)等單位在依法依規執行職務活動中發現違規野外用火的工作人員,不適用于此辦法。
第六條??本辦法所稱違法違規野外用火是指在大武口區重點森林草原防火期在森林草原防火區內未經批準的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有以下情形的納入獎勵范圍:
(一)燒蜂驅獸、燃放煙花爆竹、燒香、點燭、燒紙錢、野炊、燒烤、吸煙、投放孔明燈等野外用火。
(二)未經批準報備的燒荒、燒田埂草、焚燒秸稈、焚燒農作物廢棄物等農事用火。
(三)未經審批實施煉山造林、防治病蟲鼠害、爆破、勘察、搶修設備和各種建設工程等野外用火。
(四)故意縱火行為。
(五)其他易引發森林草原火災的行為。
第七條??縣級設立違法違規野外用火有獎舉報電話110、2019868;星海鎮、各街道辦事處也應將舉報渠道向社會公開。
??第三章 核查和處理
第八條??舉報人需提供以下信息:
(一)舉報人有效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多人聯合舉報同一違法違規用火行為的,分別提供相關信息。
(二)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主體的名稱,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發生時間、具體位置和內容,能夠說明違法違規情況的照片攝像資料、書面材料等重要線索。
第九條 對于舉報行為未造成森林草原火情或火災的,由所在鎮街先進行初步核實后,確實屬于舉報獎勵范圍的,于7個工作日將印證資料以書面形式移交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進行再次核實,核實無誤的按照相關程序發放獎勵資金。對于舉報行為已經造成森林草原火情或火災的,由公安機關、自然資源局和所在鎮街聯合進行核實。
第十條舉報事項除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外,自受理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核查處理時間,但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并告知舉報人延期理由。
第十一條對于舉報事項舉報人要求答復的,按照“誰承辦、誰反饋”的原則,應當在核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舉報人反饋舉報事項辦理情況。
第十二條 舉報件辦理結束后,承辦單位負責將舉報記錄、核查或調查報告、證據材料、處理結果、反饋情況等進行整理,建立舉報檔案,按舉報事項分類及時統一歸檔,每半年對舉報件進行統計、分析和匯總,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第四章??獎勵辦法
第十三條 經查證屬實后,對有效舉報人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獎勵:
(一)舉報并使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得到有效處置的,獎勵100元至500元。未發生火情或火災的,獎勵100元;過火面積2畝以下的,獎勵200元;過火面積2畝以上4畝以下的,獎勵400元;過火面積在4畝以上的,獎勵500元。
(二)發現故意縱火者第一時間舉報并協助有關部門偵破該案件的獎勵1000元至3000元。未發生火情或火災的,獎勵1000元;過火面積10畝以下的,獎勵1500元;過火面積10畝以上20畝以下的,獎勵2000元;過火面積20畝以上30畝以下的,獎勵2500元;過火面積在30畝以上的,獎勵3000元。
第十四條 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以受理單位登記時間為準);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由實名舉報第一署名人或者其書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領取獎金。
第十五條 舉報人接到領取通知后,應當在各地規定的時間內憑舉報人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辦理領取手續。逾期未領取獎金者,視為放棄領取權利。因舉報人提供信息不準確,導致舉報人未收到獎金的,由舉報人負責。
第十六條 獎金發放須嚴格按照財政資金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采取非現金方式支付。各地可探索使用電子支付等便捷方式發放鼓勵獎金。
第十七條 舉報人對案件受理、調查、獎勵等有異議的,受理部門應當做好溝通,依法處理。
第十八條 舉報獎勵金實行大武口區財政專項列支、分級管理、年終結算的原則;由區自然資源局先行墊付,區財政年終在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經費中安排。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 參與舉報事項調查處理的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舉報內容和獎勵等信息,違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舉報人故意捏造、歪曲事實,誣陷他人或制造事端、惡意舉報,嚴重擾亂舉報獎勵工作秩序或騙取獎勵資金的,按照有關規定,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區自然資源局將舉報獎勵資金納入年初部門預算,并接受審計部門、監察機關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試行期為五年。
附件:1.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受理單
2.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獎金審批單
附件1
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受理單
編號:XX年第 號 時間: 年 月 日
舉報人 | 聯系方式 | ||
接報人 | 接報時間 | ||
舉報事項 | (違法行為發生時間、地點、情形、被舉報單位名稱、相關證據) | ||
擬辦意見: | |||
審批意見: | |||
辦理情況 | |||
備注:舉報事項自核查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核查處理時間,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并告知舉報人延期理由。 |
附件2
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獎金審批單
編號:XX年第 號 時間: 年 月 日
舉報情況 | 舉報人 | 舉報時間 | ||
舉報內容 | ||||
受理情況 | 受理單位 | 受 理 人 | ||
案件名稱 | 受理時間 | |||
案件查證 情況 | 經查,舉報人提供的舉報信息準確詳實,xx存在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 | |||
獎勵建議 | 獎勵依據 | 大武口區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辦法第**條第**款 | 獎勵金額 | 大寫:*元整 (小寫:***元) |
經辦意見 | 經辦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審批意見 |